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澎金馬花東蘭綠
金采萬分∼大小金門新景點經典三日─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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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特色   ﹝2008/8/15 18:38更新﹞




◎特別安排金門最新景點
 【三角堡】       
  兩岸軍事對峙時曾扮演第一線據點。
 
 【金城坑道】
  串連許多重要地標,讓您搶先體驗地下戰鬥網的秘密。 

 【西園鹽場文化館】
  參觀首度開放的元代煮鹽遗址。

◎自然風光: 地屬候鳥遷移的重要途徑要道,島上水庫湖泊密佈, 戰爭
            時期因環境開發使得污染較少,反促成了生態資源豐富發
            展,金門已成為得天獨厚的候鳥天堂。目前發現的鳥類約
            有二百種以上,處處可見百鳥芳蹤,候鳥季更是隨機可見
            大軍壓境的壯觀場面!

◎戰地史蹟: 抗戰時期全島興建了發達的軍事建構, 戰後保存了許多珍
            貴史蹟,這是台灣2300萬人民才能深刻體會的特革命情感
            ,也是國人遊覽此地才能體會革命情感的戰地國家公園。

◎好禮贈送: 麵線、貢糖、風獅!

◆費用說明
一、*97年7月01日∼97年9月30日止出發售價如下
1.住宿 B檔飯店(參考飯店:六桂飯店  大成飯店 新海景飯店 金麗麗飯店 101民宿  警光會館或同級....等)
    平日出發(週一∼週三):大人每人6100元  小孩佔床/65歲以上老人每人5800元  小孩不佔床每人5200元
    平假日  (週日、週四):大人每人6200元  小孩佔床/65歲以上老人每人5900元  小孩不佔床每人5300元   
    假日出發(週五、週六):大人每人6400元  小孩佔床/65歲以上老人每人6100元  小孩不佔床每人5500元
    一人住宿一房,需補房差:平日(平假日)900元、假日1100元;當地參團:平日每人2500元  假日每人3000元

2.住宿 A檔飯店(參考飯店:金沙假日 金寶來 海福 新華僑 金瑞 台金 浯江或同級.等)
    平日出發(週一∼週三):大人每人6700元  小孩佔床/65歲以上老人每人6400元  小孩不佔床每人5800元
    平假日  (週日、週四):大人每人6800元  小孩佔床/65歲以上老人每人6500元  小孩不佔床每人5900元   
    假日出發(週五、週六):大人每人7100元  小孩佔床/65歲以上老人每人6800元  小孩不佔床每人6200元
    一人住宿一房,需補房差:平日(平假日)1700元、假日1900元;當地參團:平日每人3000元 假日每人3500元

3.住宿 AA檔飯店 長鴻商務大飯店
    平日出發(週一∼週三):大人每人7100元  小孩佔床/65歲以上老人每人6800元  小孩不佔床每人6200元
    平假日  (週日、週四):大人每人7200元  小孩佔床/65歲以上老人每人6900元  小孩不佔床每人6300元   
    假日出發(週五、週六):大人每人7900元  小孩佔床/65歲以上老人每人7600元  小孩不佔床每人7000元
    一人住宿一房,需補房差:平日(平假日)1900元、假日2300元;當地參團:平日每人3500元 假日每人4000元

    ※出發前七日內預約訂位者,煩請先行預付全額保證成行作業之費用,若訂位未成功或無法成團
      時,則可全額退費。
   ※預約作業金:每人NTD$2,000元《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費用繳交期限:作業金需於線上預約後24小時內繳交,尾款以客服人員回覆訂位成功確認為準。
﹝2008/8/15 18:38更新﹞
第 1天預定之出發地機場出發—金門—小金門∼烈女廟、湖井頭戰史館、四維坑道─大金門、水頭僑居文化村─翟山坑道─文台寶塔─古寧頭戰史館─雙鯉濕地自然中心─三角堡
 各地機場集合,搭乘客機飛往兩岸最前線海上公園─金門國家公園,隨即專車前往水頭碼頭,搭乘遊艇前往【小金門】首先前往【烈女廟】;又稱仙姑廟,堪稱小金門香火最鼎盛的廟宇。在經過位於小金門中心點的【八達樓子】 ;紀念民國二十二年抗日大戰所犧牲的一班步兵。隨即前往【湖井頭戰史館】紀錄了大二膽、九三、八二三諸次戰 役中,小金門承受匪砲轟擊,仍屹立不搖的堅毅精神。前往【四維坑道】為過去海軍兩棲艦隊金門地區小艇大隊部隊的所在地。搭乘遊艇返回大金門;接著我們要去拜訪充滿僑鄉文化氣息的【水頭僑居文化村】,西元一七六八年所建的「黃百萬酉堂」,西元1930年所建的【得月樓】、【金水國小】都是我們值得一訪的好地方。前往高梁屋, 隨即前往鬼斧神工【翟山坑道】參觀,此坑道戰時可停泊小艇運補。【文台寶塔】參觀,此處是一座石塊疊砌而成的五層實心塔,建於明洪武二十年(西元1387年)。隨後至【古寧頭戰史館】館內環掛的是十二幅描繪大戰戰況的油畫,館外陳列了當時立下汗馬功勞M5A1的戰車,民國三十八年共軍夜襲金門的古寧頭大捷是國共之間的第一場戰事。【雙鯉濕地自然中心】認識雙鯉湖的自然生態,周邊的溼地是金門眾多候鳥的棲地,紀錄的水鳥達二百餘種以及當地人文古蹟歷史的變遷。前往慈堤落日及水岸生態【慈湖解說站】以及整修後首度開放的【慈湖三角堡】,在兩岸軍事對峙時曾扮演第一線據點,與中國廈門相距約一萬公尺,在兩岸對峙時期,負有監控大、小金門間金烈水道及防守慈堤防務的任務。<聖祖貢糖廠>參觀現場的製造過程、試吃貢糖。享用晚餐。

餐 食:早/敬請自理    午/敬請自理    晚/金門風味餐
旅 館:  大金門  
第 2天太武山∼毋忘在莒、海印寺─西園鹽場文化館─馬山觀測站─瓊林戰鬥坑道─林務所森林公園─八三三戰史館─明遺老街
 晨喚,早餐後,前往【太武山】下,一路步行而上參觀石兔、延平郡王觀兵奕棋處、「毋忘在莒」勒石高十數丈,佇立石下,放眼金門,海天遼闊,胸襟大開;海印寺-建於宋朝咸淳年間,至今已逾八百餘年,仙山古寺,鐘靈毓秀,已列入國家三級古蹟。前往一條根展示中心,前往參觀首度開放的元代煮鹽遗址【西園鹽場文化館】是元朝大德年間建場,至今約有七百多年的歷史,是金門產業的重心,更是金沙的生活的重心。然後前往【馬山觀測站】金門本島距大陸最近的據點,退潮時離大陸的角嶼島僅2300公尺,遠眺大陸,歷歷在目。前往金酒展示中心,前往【瓊林戰鬥坑道】此地下坑道戶戶相連,出口處為一金門象徵—風獅爺座鎮於此。隨後前往【林務所森林公園】特別規劃林業陳列館、植物生態林區、親水區…..等,藉由園區內各生態館了解森林的重要性。「為歷史做見證」紀錄金門戰史文物的【八二三戰史館】藉著景物呈現讓遊客們深刻感受戰時的緊張氛圍。參觀明朝嘉慶年間的閩南建築【明遺老街】。

餐 食:早/中式早餐    午/金門風味餐    晚/金門風味餐
旅 館:  大金門  
第 3天莒光樓─乳山遊客中心─模範街─邱良功母節孝坊─金城坑道─返回原出發地機場
 晨喚,早餐後,前往座落於金城東郊的【莒光樓】,此為一宮殿式建築,棟宇輝煌,可說是金門的標誌。隨即專車前往位於中山紀念林旁的【乳山遊客中心】體驗戰爭虛擬實境,並參觀金門生態展示。參觀前往金門砲彈菜刀工廠參觀,觀看砲彈鋼片如何變成菜刀,前往金城市區,【模範街】為金門最具特色的老街,由於臨近大陸的福建省,僅有一水之隔,物產的流通相當豐富,也讓此地成為兩岸的物品交流中心。【邱良功母節孝坊】由上等的泉州花崗石和墨綠的青斗石混合建造而成,已被列為國家一級古蹟。品嚐金門手工麵線,前往全長兩千五百五十九公尺的【 金城坑道】,連結全金門所有重要地標,裡頭設置了作戰指揮中心、獨立糧倉、發電機等,是一個完整的地下戰鬥網。前往尚義機場搭乘飛機返回原出發點返回溫暖的家,結束一個令人充滿戰地回憶的金門之旅。

餐 食:早/中式早餐    午/金門風味餐    晚/敬請自理
旅 館:  溫暖的家  

備註 ﹝2008/8/15 18:38更新﹞
◆費用包含  
一、大金門,住宿二晚。  
二、餐食:2早2午2晚。
三、交通費用: 來回機票、大小金門來回船資及車資。
四、20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3萬意外醫療)。

◆費用不含
一、導遊司機服務費三日每人300元,請於金門旅遊途中繳交導遊。
二、個人旅行平安險。

◆出團說明
  ◆本行程需配合各站10人以上團體出發(不含小孩、老人、嬰兒),若不達出團人數則每人需補800元票差,
    但當天需有其他旅客參團才可成行,團體滿20人以上可包團及指定日期出發。
  ◆本行程上所秀之參考飯店無法指定,皆以實際配房為主,敬請見諒。
  ◆金門團體正常航班皆為早去早回、午去午回、晚去晚回之航班,所需求之機位將依航班公司實際配位為主。
  ◆配合依班機時間不同及各展館休館日期,行程或餐食次序若有變動,以當地接待為主。
  ◆請及早報名、出發前五個工作天付清團費,出發日前五個工作天,服務人員將通知是否成團。
  ◆由於離島資源有限,然抵達當地會有合併團情況,飯店住宿品質較普通,皆為一般旅館。
  ◆本行程報價期間,若行程內容價格調整,恕不另行通知。報名參加時敬請再次洽詢本公司業務專員。
  ◆** 凡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出發之旅客。
    當地行程與台北相同, 敬請先提供參團者名單, 待機位/ 飯店確認後方可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小孩需為十二歲以下不提供床位及早餐;嬰孩1000元需為二歲以下,不提供床位、餐食與贈品。
  ◆回程若飛機停飛或延誤,因而滯留金門,代為安排當地食宿,每人每日酌收1500元含1宿.1早.機場接送,
  (住A檔需加收2000元)情非得以,敬請見諒!
  ◆出團前若遇天候因素,航班仍正常起降時,旅客認為有生命安全之虞者,旅客可解除契約,但應按旅遊費用百
    分之五補償本公司;如本公司有實際損失之費用時(如已開立機票..等),仍需由旅客賠償。
  ◆取消規定如下
    根據觀光局制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 第十八條出發前旅客提出解除契約之規定:
   一、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旅遊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五、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者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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